茂名仲裁委员会
茂仲动态
茂名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鉴定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阅读量:498

为进一步规范委托鉴定工作,提高仲裁案件鉴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茂名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程造价类、资产评估类、会计审计类、工程质量类、服务质量类、产品质量类等鉴定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入册条件   

(一)机构范围

凡是符合条件的国内鉴定机构均可申请。

申请登记入册的鉴定机构专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造价、质量鉴定;产品质量鉴定;资产评估鉴定;房地产评估鉴定;土地评估鉴定;股权评估鉴定;房屋安全鉴定;司法会计、审计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价格鉴定、装修质量鉴定、知识产权鉴定、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与电子数据鉴定、财产损失鉴定等类别。

(二)入册机构需具备条件

1.成立三年以上,有良好的业绩和纳税记录;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资格和所属行业的执业资质及司法鉴定资质(依据法律规定和行业实际情况所属行业不要求相关资质的除外);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专职从业人员,有与开展鉴定、评估等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4.没有因与执业相关的行为被有关机关处罚或者行业组织惩戒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茂名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申请表》;

(二)机构简介、主要工作范围和主要业绩;

(三)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件;

(四)有效的专业资质证书;

(五)执业人员的简介及执业资格证书;

(六)机构营业场所证明及设备简介;

(七)机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八)机构使用的委托鉴定合同版本;

(九)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申报材料请依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报名登记表及各类证照、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均须加盖机构公章确认。

申报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公选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单位将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直接送交或者邮寄到本会地址。报名材料须注明“报名鉴定机构+名称”。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PDF形式),发送至本会发展部邮箱:MMACFZB@126.com,须在邮件中注明“报名鉴定机构+名称”。

(二)审核

本会收到鉴定机构申报资料后,将在具备入册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全面审查,择优选定。入册机构的具体类别以及数量,由本会决定。

(三)公示

初审通过后的候选鉴定机构,本会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示。

(四)确定

本会对公示无异议的鉴定机构进行通知,入选鉴定机构要签署承诺书。本会根据需求分类建立鉴定机构名单。

(五)入册

入册机构名单确定后,本会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客户端对外发布。

四、其他说明

凡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未被选聘的鉴定机构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但本会将对所有材料谨慎保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前大道16号大院1号楼瑞派工程大厦第18层。

联系人:李秘书。

电话:0668-3233123  18998553806。

电子邮箱:MMZCWMSB@163.com。

附件:茂名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申请表.docx




                              

茂名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